由于武器落后,致使本来就没有什么战斗力的清军在战场上往往处于更加不利地位甚或大大加速了失利进程。在这方面最有说服力的大概莫过于黄海海战了。1894年爆发的黄海海战是中日两国海军主力的大决战。决战如何,对于甲午战争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海战中如果中国方面获胜,那么不但日本侵略中国和朝鲜的企图将被迫停止,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日本海军力量都难以恢复。假如中国失败,那么不但日本侵略计划可以实现,给中国和朝鲜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而且还将大大鼓励日本的侵略扩张野心,使日本成为亚洲战争的策源地。但十分不幸的是中国不但战败了,而且败得很惨。
黄海海战北洋舰队失利原因很多,但武器装备落后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在双方力量对比中,日本参战军舰为12艘,中国为10艘,日本比中国多2艘,即多20%(百分比以中国为基数,下同);总吨数方面,日本为40840吨,中国为31366吨,日本比中国多9474吨,即多30%;总马力上,日本为68968马力,中国为42200马力,日本比中国多26768马力,即多63%;参战兵员上(参战兵员也是一种武器装备),日本为3530人,中国为2089人,日本多1441人,即多69%;参战炮火数量上,日总炮数为272门,中国总炮数为180 f-1,日舰比中国多92门。即多51%;舰队平均航速方面,日舰设计航速每小时为16.5海里,中国为15.5海里,日舰比中国舰队平均每小时快1海里,即快6.45%,事实上,中国军舰由于下水较早,已达不到设计航速,真实航速平均每小时只有10.8海里,日舰下水时间较短,大都能达到设计航速,故日舰事实上比北洋舰队每小时快5.7海里,即快52.7%;在鱼雷发射管方面,日舰拥有鱼雷发射管36个,中国拥有26个,日舰比中国多10个,即多38%(按:黄海海战中日本鱼雷未曾发挥作甩)。由此可见,海战中日舰不论在舰数、吨数、马力、速度、炮火及人员等方面都占绝对优势。这里还应特别指出的是在炮火方面,日舰拥有12公分速射炮81门,而中国方面一门也没有;日本拥有小口径速射炮111门,而中国只有27门;据英国海军年鉴介绍,“速射炮发射速度大于原后装炮六倍”,照此比例推算,日舰炮火应是北洋舰队的3倍。由于日舰不论在速度、炮火、人员等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所以海战中出现了“日本舰队发出的速射炮弹,像雨点般落在中国军舰甲板上”、日舰“变动至灵,转瞬一阵”,清军“变换阵势尚未完竣,已被其所围。虽有夺天之巧,亦难插翅而飞也”的现象,导致了黄海海战的失利。
事实上,不但黄海海战因武器落后而失利,其他一些战斗也在很大程度上因武器落后而失败。如1894年9月平壤之战、10月鸭绿江防之战,清军因装备不足而失利。1894年11月,宋庆反攻金州因缺乏重武器(“我枪彼炮”)反攻失败。1895年1月,清军先后5次反攻海城,因炮火相差悬殊(清军10数门,日军43门)而失败。日军进攻大平山,宋庆率军殊死防战,又因炮火相差悬殊(清军约10门,日军约五六十门)而失败。1895年3月,日军进攻田庄台,又因日军炮火比清军多出近一倍以上(日军91门,清军20余门),田庄台失守。
由此可见武器装备的落后应是甲午战争清军失败的重要原因。
但这里我们还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我们所说的清军装备落后主要是从一般装备上说的,若从装备总量和个别地区的装备来看,清军又是远远超过日军的。例如,日军侵华共携带大炮300门多一点,每人携带子弹200发。而在整个战场上,日军先后共缴获清军大炮(各种炮合计)751门、步枪(包括抬枪)9883枝、炮弹(各种合计)2623724颗、步枪子弹(各种合计)80009785发,其中仅子弹一项日军就平均每个士兵缴获695发。如在旅顺、大连湾、威海卫三地,这三地不但地理位置险要,装备也相当精良。旅顺共装备新式大炮78门、大连湾为38门、威海卫80门。这些大炮大都是当时最新式武器,“均为自动回转射击炮”,“实为无双之利器”,其性能远远超过日军的山炮和加农炮,结果都不能“一日守”,这里不论是重要的还是其他的原因都不是武器的原因了。有关这一点,我们下面还要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