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心理学、教育学认为人的个性是人类进行创造活动的内在依据和能动力量,是一切创造力的基础。儿童处于人生发展的黄金阶段,其个性特点是非常鲜明突出的,他们的创造潜能往往就贮存在这一独特的个性之中。重视儿童个性的存在和发展,根据个体之间的差异,因材施教,以此发掘创造的智慧和创造的潜能,对培养学生的创造力,促进其个性的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强调个性发展,注重个性教育是当代世界教育改革的共同趋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报告《学会生存》中指出:“应培养人的自我生存能力,促进人个性的全面发展,并把它作为当代教育的趋势。”学生的习作过程是学生个性学习和创造活动的过程,是极具个性和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从语文学科学习的特点看,习作是学生最直接的个性化创造实践活动。一篇习作的诞生,其所包含的个性特征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智力、兴趣、思想、意志、性格、情绪、精神等8因素的综合反映的结果。因为从大处看,一个人的创作过程,往往集中了个体的全部生活体验、感知、情感、想象、思维、驾驭语言的能力,是其内心世界的真实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一篇习作就是极具个性特征的精神产品。从教育发展的观点看,在语文教学中,尤其是作文教学中,要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发展健康的个性,尊重作文的本质特征,采取个性化习作训练的教学策略,是作文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必由之路。
如何在作文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健康个性,使学生的独特个性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以促进学生创造力的发展,笔者围绕这个问题,通过近17年的实践、思考与探索,结合当代小学作文教学的诸多成功的经验,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一、遵循原则,以人为本,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小学作文个性化训练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要求从作文的早期训练开始,就自始至终有意识地加以培养。具体地说:从一年级写话训练到中年级的正式开始习作再到高年级的“篇”的练习,都要注意学生个性化的培养和训练。在长期一贯的训练过程中,为了提高训练的效率,巩固训练的成果,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一)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 长期的作文教学实践证明:能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是衡量小学作文教学成败的关键。在作文教学活动中,习作过程本身就是学生主体思维、主体创作的过程,是学生启动积累、独立思维、组合加工的过程。要使习作凸现学生的个性,并通过习作训练培养学生的健康个性,教师要自始至终地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思想。在尊重主体的志趣、思想、情感、性格等的基础上, 因势利导, 因材施教。只有这样, 才能使学生的个性得以发挥和张扬,并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为今后的独创性学习充分发挥其创造潜能, 提供良好的心理基础。
(二)自主性学习的原则 长期以来,小学作文教学一直被限制在“师授作文”的狭小天地中:题目由老师指定,“写什么”不能逾越老师划定的范围;“怎么写”必须遵循教师指定的几种模式; 讲评作文也要按照教师确定的调子讲优评劣……长此下去,其结果, 学生作文大都内容相近,写法相似,小孩说大人的话, 失去了应有的儿童生活气息,抑制了学生个性的发展, 何谈能有所创新。更有甚者, 要求学生听记所谓的“下水文”“范文”, 无疑是对学生智慧的禁锢和个性的扼杀。 基于上述现状,新大纲中对学生习作的要求作了适当的调整。如对中年级,大纲强调“能不拘形式,自由地把自己的见闻和想象写出来。”“不拘形式,自由表达”正是“自主性学习原则”的最佳诠释。小学作文练习通常情况下是一种创造性的个体活动,作者必须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还给学生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任其自由自在地翱翔;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落实“怎么想就怎么说,怎么说就怎么写”的重要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