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这种孩子气很懦弱。但,我一直以为自己足够坚强,坚强到不需要眼泪来提醒别人我是女生。有人说女生是应该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的。但,我宁愿从手心中走出来,好好呵护我爱的人:父母,爷爷奶奶,姑姑们,姑父们,表哥们,表姐们,表妹们。一提到他们我便开始很快乐地回忆。我的回忆是被精心挑选的,删去了苦痛、伤心,留下单纯快乐的自己和可以分享的笑脸。
有人说一旦开始喜欢回忆,那人便老去了。那我宁可老去,像个守财奴一样细数自己的珍宝,一遍又一遍。
回忆被抽去之后便会疲倦,像喧哗过后的安静,能让人溃败。于是我总是可以停留在只有未来的地方,那样,便没有空去回忆。宁可去编造未来,让它与回忆串联也不让自己有空体会孤独。
我总是坐很久的车,看一个人的电影。可以看见不同的面庞在我面前有不同的表情,然后去编造他们的过去,他们的故事,以至到后来流出于笔端。
我一直相信自己笔下的人物切实地存在,不是我在安排他们的生离死别,而是他们为我演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故事让我觉得这个世界的美好,让我痛恨黑暗热爱光明。他们的故事可以让我无限地伸展我的触角。于是觉得自己的文字太过于苍白,不可以写尽他们的每一个侧面,每一个表情。开始觉得自己很是贪心。
这是关于我想的姿态,蜷成一团坐在微凉的风里,被柔软的枕头包围。
姿态之三
已经是不再相信童话抑或神话存在的年龄了。那些单纯的信仰被现实中的压力研磨成碎屑,被时间的洪流轻松地冲走。
哗啦啦啦啦……
可是,在静谧的深夜里,挑上一篇文章来读,却成了很久以来养成的习惯。那样的故事总能让我很快地安静下来,然后在浅色的灯光下安静地睡去。这种睡去表现得那样安定,甚至有时会像婴儿一样满足地翻个身蜷成一团,怀里便空了,书也就懒懒地躺在了一旁。那种睡去美好得令人心痛。
因为这种习惯,我便习惯于在瑰丽虚幻的世界中独自行走,或是独自飞翔。我那样迷恋于那里的人或事,现实给予我的倒愈发像个侧影了。
人总是喜欢在其他地方找到自己在此地得不到的东西。而我的彼地完美无瑕,即使是惨烈的杀戮在我的眼里也是带着深红色绝烈的完美。
经历太多的完美,脑里便似乎存不下了,只得付之于笔端。我极尽全力描绘心中所成的影像,可是,似乎做不到。那些只有开头的文章像玩厌了的玩偶一样被遗忘。不是遗忘心心念念,而是遗忘我稚气笔尖所无法描画的心心念念。很久之后不经意的再次相遇,便会读下去,有时有写下去的冲动,可终还是失去了,有些东西注定残破就让它一直下去。
正如佛曰:随缘。
相信随缘,于是我成了一个极被动的人,我安于我的世界。有人敲门,我便放下城门;有人离去,我便鸣炮欢送;有人留下,我便找一个房间让他住;有人不见,我便扫去他所有痕迹。像个拥有森林深处古堡的伯爵,不去挽留也不去寻找。因为有心里的世界便觉得自己足够富足。
但这种富足总显得极单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