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不掉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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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不掉的血迹

  受指控而被关押起来的人发现,事情糟糕了,她们陷进了一个怎么也说不清的境地,弄不好就会给莫名其妙地吊死。为了避免这个命运,她们一个个走上了和蒂图巴一样的路,承认自己是巫婆,揭发别的恶魔和别的巫婆,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她们弃暗投明,弃恶从善,甚至夫妻互相揭发,女儿检举父母。有人被揭发为巫婆的时候,家人纷纷表示“划清界限”,赞同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清白。

  第一个受审判法庭审判的是村妇布列吉特·毕歇普。1692年6月2日,在法庭上,一个农夫作证说,他看到毕歇普偷了鸡蛋后把自己变成一只猫溜走。这些天方夜谭般的指控都让法庭作为证据接受了。陪审团判定毕歇普有罪。有一个法官桑顿斯泰尔反对这样的审判,愤而辞职。而毕歇普坚持宣称自己是无辜的。

  毕歇普被判处死刑,1692年6月10日,她被押往绞架山吊死。7月19日,又有5个被审判法庭定罪的巫婆被处死。

  1692年的夏天,塞勒姆审判法庭的一系列审巫案一共把19个被告送上了绞架山,还有4个人死于监狱中,总共有200多人被逮捕和监禁。有一个叫吉尔斯·柯莱的人,是个80多岁的老人,他和他的老伴都受到指控,而他拒绝接受这样的审判,法庭以藐视法庭的罪名关了他5个月。他仍然拒绝走上法庭接受审判。根据中世纪传下来的英国法律,对待这样的藐视法庭者,要用巨石压在犯人身上,直到气绝身亡。柯莱在石头下压了两天才死去。3天后,他的妻子和其他7个犯人被吊死。

  历史证明,这些人全部是清白无辜的。

  到1692年的秋后,审巫风潮像它突然兴起时一样,突然消退了。人们好像不约而同地从梦魇中醒来。塞勒姆镇受过教育的精英首先起来质疑审巫案。波士顿著名的牧师,曾经当过哈佛学院第一任校长的英克里斯·玛泰原来也赞成审巫,后来发现审巫案的株连越演越烈,连他的妻子也可能被别人揭发为巫婆了,终于大彻大悟。他发表了《良心案》,被后世称为“北美的第一部证据系统”。他指出,“错放过十个巫婆也比冤枉一个无辜的人要好”。

  这些质疑促使总督费普斯下令,审判法庭不能接受所谓看到巫婆光圈的证词,不能采用当场触摸来检验巫婆的做法,定罪必须要有清楚的令人信服的证据。在排斥了“坦白揭发”的证据以后,最后一批33个被告,有28个被法庭认定无罪,其他的人后来也得到了赦免。1693年5月,总督费普斯下令释放所有被指控的人。塞勒姆市巫案结束了。

  对于塞勒姆少女的奇怪症状,长期以来比较一致的认识是,这是一种集体歇斯底里,多发于比较紧密而孤僻的少女群体,和环境的压抑也有一定的关系。这种歇斯底里症状通常会在一段时间以后消失。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人们才发现,真正的祸首很可能是一种寄生于黑麦的真菌——麦角菌。这种麦角菌会产生一种类似于现在的毒品LSD的毒素。吃了这种受麦角菌感染的麦子以后,抵抗力较弱的人会产生幻觉。塞勒姆少女的奇怪症状,其实是一种麦角菌中毒。但是塞勒姆审巫案后来演变成一场大规模的迫害,其根源却在于当时司法体制和程序的缺陷,在于新英格兰的社会状态和当时人们的不安全感。

  300多年过去了,当年审巫的“法庭”已不存在了,但在原址福列斯特街和霍巴特街的交叉路口,人们立下了纪念碑,纪念这一不幸事件的开端。那条从审判法庭通往绞架山的路,还在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的地图上清清楚楚地标着。当年牺牲在绞架山上的几十个无辜者,用他们的生命奠定了后世美国司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宁可放过十个,不可错杀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