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众人义愤填膺,摩拳擦掌。最后,对沈湘南的案子形成如下结果——
一、沈湘南的妻子给各人送了4000元的红包,带老婆来的副检察长领了双份。
二、沈湘南漏报收入87万元,以百分之四十征收个人所得税34.8万元,再处以半倍的罚款18万元。这钱给经侦大队,不然他们不放人。
三、给检察院2万元,买早日逮捕。不然,将案子退会公安,公安不便放人。
闵局长将以上结果告诉了沈湘南的妻子,说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说得差不多了。沈湘南的妻子感激得泪水涟涟,千恩万谢才出门。
她将钱送给施大队长,他有点不敢接,但还是让女内勤用个人身份证开了个私人帐户。因为他知道,省政法委、监察厅、财政厅于2007年4月18日联合强调政法系统收支两条线的铁的纪律,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
检察院的钱,是司机收的,打的是白条。
法院没得到好处,扬言到时要宣判沈湘南无罪,教他将钱要回来。闵局长做施大队长工作,让他分一点给法院。施大队长不干,说:“人,是我抓的,他们坐享其成,凭什么?”
就这样,讲好了放人的,又因为分赃闹起了矛盾。最后闵局长忍痛将沈湘南妻子给活动的钱中拿出10万元给了法院,才协调好这僵局。直到羁押的最高期限第30天,沈湘南才被取保候审放出来。拿释放证时,施大队长又要了2万元的保证金。
临出看守所时,检察院提前起诉,法院超前介入,弄了个简易法庭,宣布沈湘南因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适用缓刑;罚金66.8万元,已经追缴。
还剩下13.2万元,闵局长说打点人了。
7、
沈湘南一被放出来,立即送了3000元给同号子的人作伙食补贴。他挺有艺术家风度的披肩发不见了,变成光光的秃脑。他一进去就剃了自以为豪的宝贝;天天在内抬石头,修筑看守所新建的围墙。
沈湘南听妻子告诉的一切,气得咬牙切齿。他要去上访,妻子说:“我不是不知道谁在中间搞鬼,但我们的矿要开下去,只有忍气吞声呀!”
沈湘南不服,到法院去咨询,一个法官笑嘻嘻地告诉他:“你一夜暴富,给我们交一点,算是你纳税的一种方式吧。”
沈湘南气得半晕,拿着材料立即到省纪委举报。工作组很快下来了,闵局长、施大队长等立即被抓起来。撤销了法院的判决,那80万元钱也退给了沈湘南。沈湘南将钱捐给了贫困的孩子们。
不久,将矿山卖了。现在的行情好,不但收回了成本,还税后还盈利了几十万元。沈湘南从没见到如此联手办案的,他感谢生活,让他认认真真看到了社会的真实一面。
他不当矿老板了,重新做起画家,要将自己的经历画出一幕浮世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