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宜迟,说做就做。驱走家奴,众官差纷纷抄起铁锨镐头,就地挖掘。不到半炷香的光景,院中已被挖出数个深坑。但令莫绍轩倍感蹊跷的是,直觉告诉他,黄金应该就在附近,怎么始终没露面?
莫绍轩命人将翠月带来,冷哼道:“你的主子严世蕃已被关进死牢,想再回到虎头坊,恐怕得等下辈子。你该怎么做,想必不用我教你吧?”出人意料的是,翠月叽叽哇哇说出的一大堆话,莫绍轩居然半个字都没听懂。
“少跟我装疯卖傻,说人话!”莫绍轩呵斥道。“莫兄弟,她说的是人话,只不过是倭奴国话。”沈老七幸灾乐祸地接了茬,“严公子天性风流,尤其喜欢这等绝色异邦女子。你要想问出点名堂,最好先去学学倭奴国语。”
“带下去,上火油!”莫绍轩登时心头蹿火,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火攻。常言道:真金不怕火炼,圈出隔离带,浇上火油,一把火烧过,黄金自会现形。
不一会儿,四五个官差已推来满满一车坛装火油,“哗啦哗啦”全浇上了房。点火的刹那,沈老七突然神色大变,匆匆奔到了莫绍轩身前:“莫兄弟,且慢,我有个不情之请。”
莫绍轩紧盯着沈老七的眼睛,从中瞧出了一丝不安和乞求。再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建于房顶之上一座偌大鸽楼映入了眼帘。沈老七央求说,当年他被逐出清吏司,流落街头,是严世蕃收留了他。闲在府中,为了解闷,他喜欢上了养鸽子。还请看在共事一场的分上,放过那些鸽子!
四目相对,稍加寻思,莫绍轩应了。随着近千只洁白的鸽子争相出笼,疾飞冲天,滚滚浓烟与熊熊火光亦腾空而起。大火整整烧了两个时辰,直烧得房倒屋塌,木毁墙裂。莫绍轩命官差推来水龙,对着废墟一通猛浇。阳光下,黑灰之中,渐渐现出了炫目的金黄色!是瓦当!严世蕃把贪污受贿来的定金、条金和饼金全做成屋瓦,表面涂漆镶上了房檐。莫绍轩大喜,抓过水龙又瞄准了院中一棵被烧得焦煳不堪的杏树。水流飞射而出,惊呼声瞬间响成一片。天,那是棵光灿灿的金树!
莫绍轩满眼自得,凑近沈老七压低声说道:“沈老七,蔫了吧?看在共事一场的分上,我放你一马,但我不会放过那些鸽子!”
此次抄家收获巨大,不仅清出了二百余万两金银,还查到了严世蕃通倭的确凿罪证:他在金屋里藏的翠月,本名叫加鹤美子,名义上是艺妓,实则是幕宾罗龙文安排在他身边的细作。贪贿与通倭,仅这两项罪名就足够让他脑袋搬家。
当日傍晚,莫绍轩乔装打扮一番,借着暮色的掩护急匆匆赶往城郊。盏茶工夫,他站在了一座普通寻常的农家院前。伸手推门,门没闩,“吱吱呀呀”地开了。
“七兄,绍轩前来拜谒,怎么不出面迎接?”莫绍轩环顾左右,盯住了几乎占了房舍一多半面积的鸽笼。沈老七跨出屋,回道:“你拜访的不是我,是鸽子。身为检校官,你为何要放过我?”
“检校官?你觉得这也叫官儿?”莫绍轩撇撇嘴说,“还是说正事吧。你驯养的鸽子该有一千只,我想拿走七成——”
“五成。”沈老七张开巴掌,讨价还价。莫绍轩脸色一沉,强硬回道:“七成。少一只都不行!”
在虎头坊,当沈老七提出放生鸽子时,直觉告诉莫绍轩,鸽子身上百分之百藏有猫腻。没错,猫腻就在腿箍上。每个腿箍都是用纯金做的,一只重一两,一千只鸽子便是黄金千两。而检校官只是最低级的办事员,想往上爬太难,倒不如不显山不露水地捞点实惠。严世蕃是巨贪,到底贪了多少连他自己都难记清,等他想起鸽子,也许人已踏上了黄泉路。
“莫绍轩,我劝你别太黑。”沈老七冷哼道,“你对那些家奴,也想要七成吧?”
莫绍轩笑了,是冷笑。初闯私宅,他瞥到守门家奴退了半步,腿脚有些跛,当即断定他是个装了假肢的瘸子。脚步沉重,说明假肢内藏有重物,十有八九是黄金。故意打跑他,抄家完结后,莫绍轩又有了重大发现:严世蕃竟豢养着数十身有残疾的家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