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鹿王哈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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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鹿王哈克(1)

  没有一头鹿站出来责备你的蠢笨,谴责你的无能,它们凭鹿的本能知道再勇敢的鹿王也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老狼。除非发生奇迹。它们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厄运。但你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你的内心。你是鹿王,你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自己的种族生存和繁荣;生存和繁荣的首要条件就是和平和安宁。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的使命感驱使你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同老狼较量一番,但愿能消灭这个祸根,为你所挚爱的鹿群除害。

  你明白,这将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搏斗。首先你要克服鹿的自卑和怯懦的天性,但动物要改变天性谈何容易,简直比登天还难,人类也不例外。就算到了紧要关头你能克制住自己不转身逃命,面对老狼,你也分明是个弱者。老狼有能咬碎你鹿骨的利牙,有能撕破你鹿皮的利爪;而你的牙齿软弱得只能啃动青草,你的蹄子肉感太强丝毫不具备战斗的锋芒。对你这样的大公鹿来说,唯一的武器便是头顶那架鹿角。你心里很清楚,公鹿的角其实分为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欢心的资本;第二功能才是同性之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进行角逐争斗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你亲眼看见过一头遭老狼袭击的公鹿,那架威武的鹿角在狼嘴下变得如此笨重,别说当作武器去搏击对方了,简直成了一种累赘。当老狼扑向公鹿的喉管时,你看见那头倒霉的公鹿想扭头躲避,鹿的敏捷在草原上是出了名的,它完全能躲开老狼这致命的一击的,但是,头顶那架高大的鹿角使它的行动变得滞重和笨拙,就因为这0.1秒的时间误差,那头本来可以在狼爪下逃生的公鹿被老狼咬断喉管,葬身狼腹了。

  你想到鹿的种种短处和弱点,禁不住心灰意懒。你的信心丧失了,你的决心动摇了。你想,何必徒劳地去冒这个风险呢,老死在草原上总比被老狼咬死要少些痛苦。你像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动物一样更愿意寿终正寝,不愿意被凶杀或暴死。但是,一种鹿王的自尊,一种强烈的种族生存意识,迫使你坚固自己的决心。真的,虽说你是弱者,处于劣势,老狼是强者,处于优势,但老狼并不是无隙可击的,你想,它的身体不是钢浇铁铸的,它也是血肉之躯,只要你的鹿角磨得更锋利些,是可以捅破它的肚皮的。再说,你可以运用鹿王的智慧,来对付狼的狡猾。更重要的是,你已不抱任何生存的幻想。你希望得到的最大胜利就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你把生命置之度外,这无疑可以使你在搏斗中获得某种主动权。

  但你一直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鹿群,甚至瞒着自己最宠爱的母鹿艾莉。要让一头鹿和一匹狼面对面较量,是异想天开,没有哪头鹿会相信你的。你没有任何取胜的把握,很有可能在第一个回合你便被老狼咬断喉管。你不愿死后让同类嘲笑你是个说大话吹大牛的家伙。你要悄悄地干。

  你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你寻思怎样对老狼复仇的时候,杰米会跳出来向你挑衅。这个聪明的混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么矫健,看出你脾气不像过去那么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实实在在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取代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挑衅发生在臭水塘边。黄昏,鹿群正在按地位的高低和等级的卑尊极有秩序地饮盐碱水,突然,排在队伍末端的杰米蛮不讲理地用鹿角撞开前面好几头地位比它高档的公鹿跃到最前列。这时,整个鹿群中最美丽的母鹿艾莉正站在臭水塘边的一块莲花形的岩石上低头饮水,杰米奔过去,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去嗅吻艾莉的面颊。艾莉不愧是你最宠爱的好妻子,它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王后的尊严,它决不会轻易让等级卑微的臣民来染指的;艾莉愤怒地拒绝了。但杰米并不死心,仍然涎着脸放肆地把舌头伸向艾莉的胸脯。

  艾莉开始呼救。

  整个鹿群骚动起来。